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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燕:没有强大民营书业,就没有出版强国

2013年05月22日

在过去十年中,中国民营书业之所以能够进入发展快车道,除政策助推和民营业者奋斗之外,也源于体制内的改革派不断发力。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陈海燕就是其中重要的鼓吹人和践行者。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便“顶风”尝试与民营期刊人合作,取得成功,成为中国国有出版业中第一批发现民营书业产业价值的预见者之一。早在有关政策为民营书业“正名”之前,陈海燕便在多个场合公开表示“民营书业不是异类”,呼吁“国”“民”企业合作。自2009年4月成立北京凤凰联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来,凤凰集团不但成立合资公司的数量在全国出版集团中达到最多,而且双效显著。陈海燕依然热情不减。3月31日,他在来京参与收购一家民营文化公司的间隙接受了《出版人》的专访,为民营书业再度喊话,并发表预见。

“国”“民”合作增长正能量

《出版人》:近年来,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与民营书业的合作一直处于业界领先地应。请问,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合作,为国有出版企业带来了什么正能量?

陈海燕:从风凰集团的经验来看,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公司)合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主要带来两种最有价值的正能量。

第一是创新力。民营企业在市场上打拼,而且长期在夹缝中求生存,不创新根本无法立足,能够生存下来的民营企业主要依靠创新。加盟国有出版集团之后,它们给国有出版企业带来了一种创新风尚,带来了创新活力。

第二是高效率。与传统出版事业单位相比,民营企业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运转的高效率。风凰集团推进的机制改革与很多兄弟单位不同,我们提出“五项制度”改革,新增加的两项是决策机制和运营机制,就是从民营企业得到的启发。比如,凤凰集团为推动决策机制改革,将所有权和经营权有效分离并且制衡。除了企业发展战略、重大项目投资和高管任用等重大事项需要集体决策之外,在执行层面,坚持权力集中,实行CE0制。这种做法也就是借鉴民营企业的成功经验。

《出版人》:凤凰集团选择合作伙伴的标准是什么?积累了哪些成功的运作经验?

陈海燕:我们选择民营企业的标准主要有三个。第一,合作方要有创新能力和专业优势;第二,合作方的优势可以与我们的既有优势形成互补关系;第三,也是非常重要的,合作方要有优秀的团队。有的时候,我们重组或收购一家民营企业,首先不是看它能够增长多少效益,而是赎买队伍和人才、为长远计的选择。

比如,我们看好北京共和联动公司的内容创新能力和富有激情的团队。它的创新能力使它擅长开发畅销书,而其造就畅销书的运营经验正是我们缺乏的。我们看好北京鹏飞一力公司,不但因为它的优秀团队,还因为它创新了一种业态,其打造的“字里行间”连锁书店把传统物理卖场变为都市文化体验空间,值得引入门店业态改造。

目前,凤凰集团通过资本实现收购重组的合资公司近20家,形成了以下三点管理经验。一是一视同仁,不追究体制出身。凤凰集团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地位、待遇平等。内部会议、资助和奖励等,所有企业和员工平等对待。二是优势互补。我们强调,不要用集团原有优势吃掉民营企业优势,要保持后者的优势并且放大。如果民营企业在某一专业领域见长,那么国有企业相似产品线和业务就注入合资企业。三是导向全控。为了企业的长治久安,在导向问题上大家已达成共识。民营企业认为,国有企业把握导向经验更丰富、眼光更准确,会充分尊重母公司意见,从而实现有效管理。一句话,经营充分放权,导向严格控制。

政策开明解放生产力

《出版人》:在过去近10年中,从拓展在发行领域的活动空间,到国有和民营资本合资成立出版公司,您如何评价民营书业在中国当代出版业中的历史地位?

陈海燕:过去十年,是民营书业走向成熟的十年。尽管以前有很多政策障碍,但是经过民营出版人的努力,思想不断解放,政策环境逐步优化,最终形成气候。如果将国有和民营出版企业的竞争力进行大排行,那么一批民营企业肯定排在前列。民营书业在事实上已成为中国出版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窒杀它,那么,整个出版产业就会受到伤害。现在来看,这种历史趋势是不可能再逆转了。

《出版人》: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民营书业在过去十年中实现突破性跃进?

陈海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演进,思想持续解放和观念不断创新,大家逐步认识到民营书业发展对整个出版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观念转变了,自然就给予更宽松的政策环境,民营书业自然就发展起来。

中国已走上市场经济轨道,如果再用计划经济路数管理出版业,道路就会越走越窄。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民营书业从最先市场化的发行环节开始生长,不断壮大后,必然要向上游发展,这是挡也挡不住的历史潮流。民营企业具有强劲的生命力,有一条石缝就可以生长出来,等到形成一定规模,就不得不重视它。所以,民营书业现在得到的社会和产业地位,既是政策环境不断宽松使然,是民营业者艰苦奋斗的结果。

在这一过程中,有关管理部门也认识到,吸纳民营企业参与竞争对提升国有出版竞争力也是有好处的,可以迫使弱势国有出版企业逐步退出市场,从而提升整个产业质量。当然,为解放民营出版生产力,柳斌杰署长是作出了巨大贡献的。他对转变整个行政管理部门观念、促进有关政策出台起到很大作用。

《出版人》:目前,对待民营书业的身份和地位,还有哪些理论问题需要深化?

陈海燕:经过近30年的理论探索和出版实践,目前,业界在承认民营书业是社会主义出版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判断上已达成共识。但是我认为,这还不够,从某种意义讲,只是一个新起点。我认为,没有强大的民营书业,可以有出版大国,但是,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出版强国。古今中外的历史发展表明,没有强大的民营经济就不会有强大的产业。中国是出版业的发源地,自古以来就是出版大国和强国,而且都是民营出版占主流;其他出版强国也全都是民营出版占主流。官办出版一定不能造就出版的大发展大繁荣,出版业大繁荣就是要官办民办共同发展。

国有资本的本质属性不是追求经济利益,而是服务社会公益。在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在高度竞争的市场化行业中,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多种所有制将并存。在出版业中,国有资本可以作为骨干,但是,一定要有强大的民营出版才能构成欣欣向荣的产业生态。

通过“租型”拓展新空间,

《出版人》:业界近年流行一种悲观的极端说法,580家出版社将沦为5000多家民营出版公司的案头编辑部。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陈海燕:这涉及国有出版企业所谓“空壳化”的问题。我认为,首先不要危言耸听。与民营公司合作,所有国有出版社都会“空壳化”是绝无可能的。国有出版企业的竞争力有强弱之分,强势企业具有内容生产的强大竞争力,“空壳化”的是弱势企业。弱势企业本来就应该死亡,而不是“空壳化”。如果依靠寄生在民营企业身上苟延残喘,那么还是它的幸运!这对民营企业本来就是不公的。所以,完全不用担心“空壳化”。在民营出版的竞争压力下,出版的国有经济成分只会更健康发展,而且与民营经济形成互补。事实也证明,国有出版发展好了,民营出版还会加盟,还是在国有体制的主导之下。

不过,“空壳化”的认识有时也源于对出版产业的不理解。一部分国有出版企业在内容生产上没有优势,与民营公司合作,实际上发挥的是出版中介的职能。这一职能是产业需要的,是出版业成熟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国有出版企业可以将复制发行外包,选题研发为什么不能外包呢?

出版企业可以有多种形态,从选题研发、编辑生产、营销推广到批发零售,既可兼而有之,也可以只做其中具有优势的一个环节。每家出版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势,介入出版业的社会大分工。如果一律要求所有的出版企业必须采取一种商业模式和业务形态,那么这本身就是计划经济思维。

《出版人》:关于民营书业特别是“国”“民”合作的未来趋势,您有何预测?

陈海燕:在总体上,随着社会和文明的进步,民营书业生存的政策环境只会越来越好。但是,对民营书业完全、彻底放开出版权,目前还看不到前景。不过,未来,再放几步是必然趋势。我认为,下一步是扩大民营书业借助国有平台合法从事出版。那么,再下一步,给与民营公司以租型权也是可以预期的。

现在,一些民营公司与国有企业进行项目合作,走的还是“体内循环”的道路,在流程上还有一些障碍,比如,不能开具印单、材料采购无法纳入成本等,但实际上,产品是它研发生产的。我认为,出版社可以尝试授予民营企业租型权,让它具有规模复制的权利。借此,在现有法规体系之内,民营公司的机动余地更大。借鉴影视业的“制播分离”,民营公司参与编辑环节,只要制度设计合理,也不会带来导向的不安全。

(《出版人》2013年4月17日第46页)